2024年6月10日 星期一

當愛弟兄(約一3:11)

約翰一書三章: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稀奇。 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第10節這裡,約翰所說的這話指的當然是世人而說的;但是這話在基督徒當中、也就是他這封信的受眾,也是成立的。在我們的當中,會有人是屬神的,也會有人是屬魔鬼的,屬神的我們稱之為神的兒女,屬魔鬼的我們就稱之為魔鬼的兒女;
 
我們看不見神、也同樣看不見魔鬼,雖然是看不見的,但是神與魔鬼的存在和對抗是真實無疑的,因爲不可見,我們也分不出哪些人是屬神的,哪些人是屬魔鬼的。雖然這樣歸屬的關係是看不出來,然而人的行爲是不可隱藏的;就像我們看到樹梢所結的果子就能夠知道樹的種類是什麼種是一樣的。
 
如果一個基督徒不愛弟兄(誰會稱人爲弟兄呢?)那就一樣不是屬神的而是屬魔鬼的。下一句他就告訴信眾們「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這是對基督徒的勸告,他把他從主那裡所聽來命令就轉述給我們。
 
這是很直接的要求,事關我們生命的從屬問題,我們應當重視。保羅在他寫給外邦人基督徒的以弗所書當中也是這樣說的,他勸基督徒要「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3:2-3)
 
這個愛人、與不愛人的兩種選項,看似好像是我們一念之間的一個選擇,實則是顯現我們的從屬關係。主叫我們要愛人並以此作爲命令給了我們,願意接受這命令並且真正願意將之行出來的,那才是真正屬神的。這一點等我們到了14節再來更深入的講解。
 
在此之前,我們還是來看看約翰所舉出的例子,他舉出了該隱殺了亞伯,這兩個人是真正同父同母的兄弟、而不是像我們叫教內的弟兄姊妹爲弟兄、那並非是真正生活中的弟兄;而這個真正的哥哥卻因爲嫉妒而殺了弟弟。
 
約翰說該隱殺兄弟的原因是因爲他自己的行爲是惡的,這不僅僅說他殺人的行爲是惡的,而是說他在此之前的行爲就是惡的,這包括他的獻祭,更是說他在獻祭之前的行爲就是惡的。而他認爲他可以藉著獻上較好的祭就讓神喜愛他,這又是惡。
 
如果亞伯也是和該隱一樣是惡的,那麼可能該隱還不需要殺亞伯,因爲兩個人同樣都是屬於那惡者,撒旦不會要該隱去殺亞伯,那對牠沒有好處,而神也不會悦納亞伯所獻的祭;但是亞伯的行爲卻是善的,神也悦納了亞伯的祭,這樣就釀成了該隱的殺機。
 
所以在第13節中約翰說「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稀奇」我們總是以爲,如果我不去犯人,那人應該不會想要來犯我才對。這個邏輯看似好像沒有錯,當我們同樣是屬從於那惡者時,人可能會覬覦我們所有的,但卻不會無端恨我們。然而當我們的屬從關係不同時,那就有可能招來無端端的恨。
 
世人很可能會恨我們,就像該隱恨亞伯那樣。不是我們侵犯了他們的權利,不是我們的作爲傷害了他們,就單純因爲我們是屬神的,和他們的從屬關係不一樣,而我們卻又表現的比他們好,這包括他們看出來:神給了我們更多的祝福,就這樣他們就可能會恨我們。
 
不僅僅是不喜歡我們,討厭我們,而更可能的是會恨我們。這個恨是一個強烈的情緒,可能在理智上他們還是要接待我們,比如說是和我們一同工作,一同作交易;但是一但來到和神,和永遠的生命相關的話題時,他們就會盡一切的可能揶揄我們,嘲笑我們,甚至是阻擋我們;不願意在我們周圍,這就是恨的開始了。
 
這個恨可能和他們與我們的相處情況並沒有關係,而是直接就來自他們所從屬的對象。那怎麼辦呢、有人恨我們該怎麼辦呢?答案是不要害怕,首先要知道的是:若是神喜悅我們,就沒有人能真正的傷害我們,特別是沒有人能傷害我們的靈魂。
 
不但是如此,並且我們的靈魂還是不會滅亡的,因為有神應許我們會得到永生,這就是出死入生。就因爲我們愛弟兄,因爲我們聽主的話而去愛弟兄,神的應許就是在對我們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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