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 星期三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一4:18)

約翰一書四章:17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愛與懼怕,這就是人與神,甚至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兩個極端。而在此處的經文所指的就是特指是在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神是愛世人的,神並不會懼怕人;而人呢?從一開始的愛神,因為神對人充分的供應與保護,到亞當犯罪了以後就在伊甸園裡面躲藏,那就是人害怕神的開始。
 
其後人就被逐出了伊甸園,完全的保護和供應中斷了,這樣在地上的人們很快的就發現他們需要恐懼。原來在伊甸園裡面他們從來不需要擔心食物,因為園中的樹、除了一棵之外、樹上所結的果子他們都可以吃,並且他們也發現地上的獸不似伊甸園內的獸是順服他們的,不但不順服、還可能會傷害他們,他們就更恐懼環境。
 
隨著人在地上的發展,人數眾多了,力量強大了,人們也在罪裡越走越遠;他們開始覺得環境不再是那麼可怕了;漸漸了除了某些不可控制的機會和事件之外,我們似乎是可以面對環境了,而這時候,他們就越越來越懼怕神,甚至將自然的災害也都歸咎於神。
 
比如說人跑到山上濫墾林木,等到雨季來了就引來了山洪爆發和土石流,甚至是衝毀了房屋、傷害了人命;這個時候人會怎麼說呢?他們會說山神發怒了,神在懲罰我們。但是那些災難真正的原因是因爲人遠離了神,人不肯聽神的告誡,不愛惜自然,這些才是災難真正的原因;最多他們只能抱怨:神沒有在急難的時候救助他們;然而這些種種,都只是加深的人對神的懼怕。
 
神的存在和神的聖潔都使得在罪惡中的人們是更加的懼怕神,他們怕神洞察他們的心腸肺腑,他們害怕神的告誡阻礙了他們的自由,也害怕他們的所作所為被神所鑒察,就算是神有規定贖罪的獻祭,獻了祭的人還是在懼怕中進行的。
 
而主耶穌的來到就是要改變這一點,他的來到重申神是愛人的,神是願意愛人的。你看,神並沒有忘記我們;你看,神是願意幫助我們的;你看,神是願意接納我們回去的,他甚至差遣了他的獨生愛子,要為我們開拓一條可以回到神那裡去的道路。
 
人要如何才能回到神那裡去呢,就是要通過神的審判。也因爲如此,人對於這個審判有著極度的懼怕,甚至於想像出地獄的各種場景,想像是神要如何的折磨人。其實這個恐懼是完全不必要的,因爲審判是決定人能否通過神的標準而回到樂園裡去,而通不過審判的人,只不過是必需面對本來就結局,這甚至不是神爲人設計的災難和毀滅。
 
所以主來告訴我們要愛神和愛人,不要再害怕神了,到我這裡來,也就是來到神的愛中,藉著信接受神的幫助和安慰,讓神入住到我們的裡面,也就是聖靈;這個神在我們裡面的幫助和安慰不但是讓我們不再懼怕神,你想神都在我們裡面了,我們又怎麼會怕神來鑒察我們的心腸肺腑呢?
 
並且藉著神的幫助,讓我們裡面愛神跟愛人的心更盛,讓我們的愛能夠完全起來。這樣完全的愛就會除去我們裡面的恐懼,會讓我們更加的認識神,而知道原來我們是無需懼怕神的;神是愛我們的而非是要刑罰我們的。
 
就如我們前面所說的,那些懼怕神的人是因為他們不能夠愛神,不能夠愛那就遠離,也就覺得神對我們要做的乃是刑罰,其實這是錯誤的認知;因為沒有愛、就沒有信任,而沒有信任就產生懼怕出來,這都是人從本位主義出發而產生的錯覺,當然也有仇敵在裡面的挑撥。
 
我們如今能夠從恐懼當中走出來而能夠愛,當然那是因為受到主耶穌的呼召以及他給我們的幫助,而這就是神對我們的愛,是神先愛了我們,我們才能夠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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