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 星期四

愛神的,也愛弟兄(約一4:20)

約翰一書四章: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20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 21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在本章第10節處約翰曾寫下「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這句話就說出了我們在犯罪之後,實在是已經缺乏愛,雖然我們不能說完全不能愛,我們仍然愛某些與我們最親近的人;主耶穌也說「如果你們單愛那些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我們知道某些惡人,甚至是某些殘忍殺害殺害多人、被媒體成為的殺人魔王的惡人,媒體去採訪他周圍的家人或是朋友,他們所得到的回應往往是令人驚訝,他的親人可能會說他平常很愛他自己的家人,愛他的兒女、父母,但是對別人的父母和子女卻是殘忍的。
 
而主耶穌所說的話更是指出,人是可以愛那些愛他們的人,就是罪人也愛那些愛他的人。如此的愛並不是真正的愛,而只是對愛的回應;那是要人先愛他們,他們是可以回應那愛,但是真正的愛必需是主動的愛,要能夠愛人,而且是不求回報的愛人。
 
是的,真正的愛是不求回報的,像是父母愛兒女。有的男人在追女朋友的時候可以對對方很好,請他吃飯,逛街買東西,這樣做了以後,對方一次沒有反應,兩次沒有反應,可能下次再沒有反應就該要放棄了,並且可能從此以後就開始說那個女人的壞話,這是很常見的,所謂的愛就變成不愛了。
 
至於有些所謂的「舔狗」,當人們看到他們能夠始終如一的對他們所追的對象付出善意以及好處時。這個時候連旁觀的人都會說:這也是真愛了!雖然他們說這話的時候有點笑虐的成分在裡面,但是那也是道出了真愛的特性,通常我們最常見到的就是父母愛兒女吧。
 
那爲什麼人會能夠作到寧願自己損失也要對人好?約翰在這裡給出了答案。許多的心理學家或者是讀過聖經,或者是沒有,他們也從對孩童的觀察中歸納出相同的結論;他們說自小被父母疼愛的孩子比較能夠愛他人,而自小缺乏愛的孩子往往不懂得怎麼樣去愛人。
 
約翰就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實在就是我們能夠去愛的原因。特別是基督徒的重生。在重生之後能夠學會愛人了,那是因爲在神那裡。我們又感受到了神的愛,知道了明白了基督對我們長闊高深的愛,於是我們才能去愛人。
 
以弗所書的那一段就說「3:16 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 17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18 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19 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是的。是基督叫我們裡面的力量,也就是那新造的人,剛強起來,並且他也成爲我們愛的根基。首先就是能夠遵守主給我們的命令,使我們能夠彼此相愛。與其說主留下了一個命令給我們,要我們以自力來遵守;我想並不是如此,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必定是不能夠成功的。
 
主耶穌給我們的命令,在我的意見是「他說有、就有,他命立、就立」這就是神話語的大能。這大能大力在信他的人身上就必定會成立。所以人若是愛神,他就必定也會愛他的弟兄,這是無可避免的,他的命令在我們裡面所起的作用。
 
如果人不能愛自己的弟兄,那又怎麼能夠說自己是愛神的呢?基督的命令在他的身上竟然毫無功效,他還能恨弟兄;這樣看起來是仇敵反而是在他的心中,他乃是聽命於仇敵的。所以不愛弟兄的,也就不是真的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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