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 星期二

水和血的見證(約一5:6)

約翰一書五章: 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約翰繼續的講那勝過世界的基督,就如我們在此書開章時所說的,在約翰的那個年代,諾斯底主義橫行;約翰在此時出來寫這封書信就是要正本清原,告訴人們神兒子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因此第六節的這裡 就特別的強調耶穌基督是藉著水和血而來的。
 
這我們都知道,在隱約之中,我們知道水和血所指的就是說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因爲只有肉身的人才能夠有和水與血有關;如果耶穌只是靈、是個幻影,那就不可能也不需要藉著水和血來的。只是約翰所說的水和血到底是什麼呢?這是一段難解的經文。
 
有人就說,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後,有羅馬兵丁前來查看,並且用槍刺了那屍體的肋旁,那是不是有水和血一起流出來嗎?於是這些解經者就說:諾!這就是水和血。但是這樣的水和血真的能夠就證明耶穌不是一個靈嗎?這只能證明耶穌不是幻影,但仍然可能是基督的靈附在一個人身上。所以我對這個說法存疑,也並不接受。
 
那麼還有關於水和血的解釋嗎?當然有 許多靈恩派的解經家一看到水與血就說血當然是人身體的血,那水呢?當然就是聖靈了,因爲聖靈無形無影就像是水;這樣的解釋在單看這一節的時候看起來好似有道理,旦是若是和第8節連起來一看,怎麼又有聖靈, 又有水和血?
 
如果前面解釋說:水指的就是聖靈的話,那這裡的水要做不一樣的解釋嗎?因此對於這樣的解釋我也是不接受的,並且非常懷疑這樣的解釋是如何能夠流傳下來的。因爲解經者只要多看兩節經文就可以發現其中的誤謬。
 
那到底我們應該要如何解釋水和血呢?到底水和血所指的是什麼呢?其實,我認爲我們不應該執著於水和血就是哪兩件物,而是應當說是兩次事件。這兩個事件和聖靈都是在爲主耶穌基督做見證的。
 
聖靈是自從兩千年前賜下來以後,就一直不斷的爲耶穌基督做見證的,這是一個活的見證。而水呢,所指的就是耶穌在約旦河邊受施洗約翰所施的洗。所謂的見證並不是約翰的施洗,而是在那時天就開了,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個事件就是水的見證。
 
而血的見證自然就是耶穌因爲順服,自願成爲眾人的贖價,作爲我們的贖罪祭。因爲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靠血潔淨的,這血就是祭物的生命。耶穌順服了神的命令成爲了神所喜悅的祭物,這就是耶穌就是基督的見證;自然,這樣的祭也是要有肉身才能獻的,也符合約翰反諾斯底主義的意思。
 
而聖靈來。自然也是爲基督做見證;保惠師來,是要叫你們想起主耶穌所說的一切話。並且聖靈并不爲自己做見證,他只是爲主耶穌做見證,這也是個活的見證,在兩千年以來、從來就沒有停過。
 
這三個見證、也就是聖靈、水與血,所共同的見證內容就是主耶穌基督。水的見證告訴我們耶穌是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血的見證告訴我們基督是順服的,並且他能夠作為我們的贖價還有餘,是得勝的,因爲在做爲祭物之後他又復活了。
 
當然真理的聖靈、也一直在向我們訴說著: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我們應當要聽從他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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