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章: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中文翻譯說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其實這並不是太準確的翻譯,應該翻譯成:這是耶穌行神蹟的開始,爲什麼我會如此說呢,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其實是不是頭一件神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11節當中講述了耶穌行神蹟的目的,那就是:顯出他的榮耀來,而且讓他的門徒們信他。是的、神蹟可以顯現出神的榮耀來,施行者(可以是人)就得著神與他同在的榮耀,這樣人便信他。
我們來看看這是個什麼樣的事件。在迦拿有人舉辦婚宴,耶穌的母親也在那裡,而耶穌連帶門徒也受到了邀請,要注意這是不同的兩個邀請,耶穌的母親是作爲鄰居而被邀請的、可能還是去那邊幫忙;而耶穌是作為鄉中有成就的夫子而被邀請的,還帶著有門徒去参加,這可是鄰里之光啊。
作爲耶穌母親的馬利亞、當然是在現場的一個驕傲的母親,在四鄰八鄉的親朋之中,她的兒子有成就了、帶著好幾個門徒榮歸故里,這是馬利亞所盼望的,並且她確知以耶穌的能力,還必定要成就更大的事。
這個時候婚宴的主人家出現問題了,他們家所存的酒用盡了。這在婚宴當中可以說是非常丟臉的事情,以色列人的婚宴常常要舉行近一週,而主辦人要爲這件事籌辦許久,也投下鉅資來儲備足夠的酒,供所有的賓客可以享用一週;而現在酒提前就用盡了,這樣賓客們就會懷疑他們的財力的。
這時候酒用盡了,想要再補足、在那個運輸不便的時代、是很困難的,馬利亞看到機會來了,就將耶穌給推了出來,因爲她知道耶穌有能力解決這件事情。爲什麼她知道耶穌有能力解決這件事呢?我想這是因爲她見過耶穌解決事情的能力;這就是爲什麼我說恐怕這並非是耶穌在地上所行的第一個神蹟,馬利亞肯定還見識過耶穌顯過能力的。
而耶穌是怎麼回答馬利亞的?這裡又是一個翻譯的問題,其實此時耶穌並沒有稱呼瑪麗亞為母親、而是尊稱她為夫人;這便是在提醒她:這並不是在家裡,在家中關起門來大家作母子,馬利亞提什麼要求都可以滿足她,因爲她爲神國的事工是做了貢獻的。但是如今這是在外人面前,要知道神作事有神的時間和原則,不應該由人來要求神。
馬利亞聽進去了嗎?我想並沒有,他只是將耶穌帶到了用人們的跟前,雖然並沒有要求耶穌一定要做什麼;她只是要那些人去聽從耶穌的。當然耶穌還是可以當作她並沒有說些什麼,他可以隨便要求些什麼,比如說要一杯水自喝、這樣便打混過去,可是耶穌也看到了主人家的囧境,所以他決定幫手。
主使用了一個人都想像不到的方式來行使他在人前展示的第一個神蹟,也無人知道這個神蹟是怎麼樣達成的,是當水在被舀進石缸時便被變成酒的?還是當水再被舀出來去送給管宴席的去品嚐時就變成酒的。或者是水始終都是水,耶穌只是用能力讓大家都認爲所喝的水是酒,並且是他們從未喝過的好酒。
無論如何,神蹟成就了,主人家的囧境被解除了;知道這件事是如何成就的那些人,包括門徒們和那些用人們,他們見識到神的榮耀,並且也信了耶穌就是神的兒子。這便是主在迦拿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2024年7月24日 星期三
迦拿的婚宴(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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