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 星期五

以主的身體爲我們的殿(約2:18)

約翰福音二章: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22 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23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前面我們剛剛講過耶穌在耶路撒冷聖殿當中 用繩子作成鞭子,將牛羊趕出殿去,並推倒換銀錢之人的桌子、趕出賣鴿子之人(推倒他們的凳子),這是約翰福音所記載的耶穌所行之事,這些事都是人力可作之事,並看不出來有神蹟。

然而到了第18節,這裡卻寫到猶太人起來問他:「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他們想要看耶穌行神蹟;這實在是一個非常突兀的要求,請問你會去請你的牧師或是祭司來行一個神蹟來看看嗎?不會吧!除非你聽說他常常能行神蹟,對吧。

相比於這裡所記載的,馬太福音12節所記載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求問耶穌行神蹟的記載,就合理的多了。在那裡,耶穌除了發表了一番言論之外,他在之前還醫治了一個手枯乾的人,又趕出了一個又聾又啞之人身上所附的鬼。在此之後,他們要求耶穌行一個神跡來看看,這些人的行爲是不是就合理的多了?

所以是約翰福音不合理嗎?我並沒有這樣說,只不過約翰可能跳過了一些耶穌行神跡的記載;如果耶穌在進入聖殿之前在耶路撒冷曾經行過一些神蹟,有這樣的名聲在外,那麼那些猶太人求問耶穌顯個神蹟的要求,就十分的合理了。

當然人來求問耶穌行神跡,耶穌也不會有求必應的就顯給他們看,那些人的心態就好像是去到馬戲團,就要求看個猴戲那樣,所以主當然不會只是因爲人要看就行神蹟,主的行動主當然是自己作主,反而是藉機教訓他們。

「你們想要看神蹟嗎?沒有其他的神蹟給你們看,但是你們拆毀了這殿,我三日內要將之重建起來」。這句話日後還被人曲解為耶穌說過要拆毀聖殿,被人做為假見證用來控告耶穌說了狂妄褻瀆的話。

但是這句話會不會被人視作是教唆人去拆毀聖殿呢?有這個可能,但是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以色列人才真的是那拆毀聖殿的人。雖然到了最後真正動手拆毀聖殿實體的是羅馬帝國提多將軍手下的羅馬士兵,但是當以色列人悖逆,使律法失去功用時,耶路撒冷的這個聖殿就已經被他們親手拆毀了。

就正如主所說的,主所要設立的聖殿正是他自己,他預言他將要被殺死,在三天後他要復活,這就是神所要設立的聖殿,這個聖殿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的;正如希伯來書第八章所說的,基督乃是在天上作大祭司,他在天上的帳幕裡作執事。

在第二章的末尾還有一小段。是約翰自己的評論,有許多人因爲耶穌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但是這樣的信價值並不大;若他們看到有人變個魔術要比耶穌更厲害,那他們會不會就信了那個魔術師呢?

所以這裡又說耶穌不把自己交給他們,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當我們宣告主名,讓眾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要一輩子跟從耶穌,這就是說我們把自己交給主;那麼當耶穌選定門徒和使徒,宣告他們是代表我的使徒,這就是主也是將自己的一切事工/名聲都交給了使徒們。

因爲耶穌知道萬人,他知道這些因著神蹟奇事來信他的人終究是不可信靠的。我們來到主的面前,或是被人介紹來的,也有自己來尋求的;主自己就認識我們,像是前一章中腓力介紹拿但業來見主,在此之前,主早已經認識拿但業了,比他對於自己的認識還要更加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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