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五章: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是的,凡是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淫亂、污穢是不好的,是和聖潔無關、甚至是相反的。世上的大多數宗教都會排斥淫亂和污穢;如果有宗教是如此的,那麼人們腦海中所浮現的就會是「那是個邪教」
然而這一句話當中,和淫亂以及污穢並列的是貪心,這會不會有些出人意料之外呢?要知道、在大多數的國家和地區、都有法律限制淫亂和污穢的事,會有法律和規條保障婚姻的合法權利;也會禁止不潔有害衛生的行爲,比如說隨意傾倒血污或是糞便等等。
然而對於貪心或是貪婪,卻沒有律法禁止,甚至許多這樣的人還被眾人推崇,認爲是在生活上的積極。例如還有巴菲特的名言「別人恐懼時我們要貪婪,別人貪婪的時候我們恐懼」就被許多人銘記和運用。從來也沒有人去質疑貪婪到底有沒有錯。
貪婪有錯嗎?說實在話這個字詞並不是什麼好詞,但是卻好像對此最多只能是弱弱的規勸一下,卻好像沒有什麼立場堅持。如果對方反唇相譏的話,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然後暗暗的走開,因爲我們的心裡也不覺得貪心是什麼大錯。
那爲什麼保羅會如此的強烈反對貪心?那當然不是保羅自己要反對貪心,人心會有一點貪、例如貪吃、貪玩、貪財是人人都會有一點的,只要人多而資源又是有限的,人們就會想要擁有的更多資源,要超過此時所需要的,這就是貪。
那麼我們可能絕大多數人都有貪心在我們裡面,因爲太普遍了,所以我們早就喪失了警覺,就連基督徒也不例外。我們可以看看主是怎麼說的:「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6:24)
主這句話說得太有道理了,我們能夠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嗎?(也就是財利的意思)我們常常會覺得我們可以同時做好幾件不同的事,一個人可以有不同的興趣愛好,但是有些事物是會彼此相衝突的。
比如說一個人不能又當腦神經外科醫生,又當拳擊手。一個人練了拳擊運動,常常要打沙包。練強壯的肌肉;那他的手在做精細動作時便不可能再保持穩定。另外一個人若是愛聽重金屬音樂又跳舞,那他就很難在打座冥想上取得進步,就是這樣。
使徒約翰就告訴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 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一2:15)我們如果貪心,那就是貪愛世界,貪愛世上有形體的物質;如果我們將獲得財利作爲我們生活的首要目標,那我們還能愛那看不見的神國度嗎?
這是不可能的,在以色列的當時除了有瑪門還有巴力這些假神;那些據說是能夠保守人獲財的,在以往就有以色列人擺明了是拜巴力的;當然這是神的律法所禁止的,也被先知給教訓了。後來就有以色列人雖然不敢拜其它的神,但是心裡最在乎的還是財利,那就是應了這句「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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