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五章:30「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象。 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在講了子已經被授予生死審判的權柄之後,耶穌繼續講下去;審判的權柄是從何而來呢?當然是從創造天地的父神而來,因爲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其實也是藉由子所創造的,這樣就理所當然的可以有權柄來審判這世界,要定哪個是合格的被造物。
這就是審判的由來和目的,而父將審判的權柄交給子;這算是私相授受嗎?不是的,子只是忠實的、按照父的旨意來爲父服務的。主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還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父與子,子是完全順服於父的。我們常常說三位一體,並說耶穌是神,這也沒錯,但是我們往往將注意力放在一體上,卻忘記還有三位,聖父、聖子、聖靈乃是有三個位格的,就算是一體還是有分別的。
就是這個分別,讓主的順服才有價值;如果沒有自己的意思、完全就是一,那就沒有什麼順服好說了。例如、我們不會說左手順服右手,左手也不會考慮要不要順服,就像是主在客西馬尼園的那樣,所以我們也要明白這一點。
31節又回來講見證。子從父那裡得著審判的授權,這人們還可以理解,但是人們怎麼知道耶穌就是神子,是那位得了權柄而來、是可以審判世界的主呢?這就需要見證。否則也有可能是一個狂人來自稱自己就是救世主。
在約翰福音的一開始我們就講到施洗約翰來、就是為了給救主耶穌作了見證。約翰說:那在我以後來的要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我連給他解鞋帶都不配。這是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的,但是除此以外還有從天上來的見證。
當然那就是耶穌在受洗的時候,天開了,天上有聲音傳來說「他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這就是由天上來的見證,而藉著施洗約翰的口來告訴世人,這就是我們前面所講的水的見證,這見證不是主自己做的。
當然耶穌也是不斷的在各處施行醫治和行神蹟,就是父交給他要他成就的事,這也可以算是耶穌爲自己所作的見證。那主要不要自稱自己就是彌賽亞呢?這是不是太高調了,主是不是只要宣揚父 高舉神的名就可以在地上作神的事工呢?
原來真的是不行,主的名是必需要被高舉的,甚至這根本就是救恩計劃的一部分,要讓信主、接受主的人能夠得著這救恩,而那些不信主名的人就沒有救恩;那是因爲他們並沒有神的道在他們裡面,也就是說他們不在這計劃以內,這我們到了以後會有機會再詳解。
主也再用幾句話提到施洗約翰,主說約翰是點著的明燈。明燈是要發出光來照亮地方的,好讓人可以看見的。施洗約翰身穿駱駝皮毛,讓人都可以看見他的不同,這樣、當日後他指出彌賽亞的來到,就好像是聚光燈光 照亮了誰是彌賽亞,讓人都可以看見。
主的來到世上,被施洗約翰作爲見證被高舉,讓自己被掛在木頭上成爲萬民目光的焦點,讓自己的名被高舉;這是因爲他乃是在遵循父神的旨意,而非是爲了自己的驕傲;他得到萬民以及天使的敬拜。也是因著父神的旨意,這是和撒旦的欲求之而不得,是完全的不同的。
2024年8月16日 星期五
遵從神的旨意信主(約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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