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六章:26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27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28 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做神的工呢?」 29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在上一篇當中我們講到,主對著來尋求他的眾人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這樣的話,這樣直白的表答方式,恐怕聽到的眾人都會覺得很冒犯的;你就是直說我們是貪食的吧!人當然需要食物,但是我們不管怎麼說、也是來請你做王的,是不是應該給我們一些尊重呢?
耶穌當然還是尊重人的,按照我們當得的尊重給我們,而人的問題就是在於我們不知道;不知道除了我們過好在世上的生命之外,還有其它的可能。於是主繼續的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在這一句話裡面,主闡釋了什麼是暫時的,什麼是永恆的。原來我們所求的食物都是必朽壞的,是暫時的;這有什麼奇怪的嗎?食物本來就是會朽壞的啊,如果是不能朽壞的東西那是根本就是不能吃的,食物必須在我們的胃腸裡腐壞,那才能轉化成營養素而被吸收。
怎麼耶穌說有食物是可以存留到永生裡的?或者是有雙關語是在說「這食物」可以讓我們進入永生?有這樣的食物嗎?還有更重要的是:他是不是說可以永生呢?是的,主說有永生,永生應該是由神而來的,但是特別的是、耶穌說:永生的食物是可以由人子作為工價、賜給人的,這個是做爲是父神對子的見證。
現在談到了永生,那些原來只想要食物可以飽腹的人大概也醒了,他們聽出來了永生是可以作爲工價賜給人的,耶穌說:你們要爲此努力。於是這才有人問他:我們當行什麼,才算是作神的工呢?在約翰福音裡看到這句話,大家有沒有覺得有一點耳熟呢?
記得在第四章裡面,耶穌在見完了撒瑪利亞井邊的婦人之後,出去買食物的門徒們回來、將食物呈給耶穌吃,那時耶穌就回答他們「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又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耶穌當時還用莊稼已經熟了,指出此那時耶穌是來收割人心信主的,那就是神的工,當時的撒瑪利亞之行,就是主作成了神的工,因此耶穌得了那食物;並且主還說「收割的人得工價,積蓄五穀到永生,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耶穌兩次給出一樣的回答,可見這答案不是一時性起所給出的,而是永遠不變的答案。
收割的人是在做主工,那麼耶穌是在收割;這樣說我們信主是在給人做標地,是讓人得分嗎?那我們信主的又有什麼呢?你看!這裡耶穌回答眾人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原來收割的人、也就是讓人信的、是在做神的工,而信人子的,也是在做神的工。
是不是有點聽迷糊了,哪裡有這種事?那我再將以弗所書裡的一句話也提出來放在一起比較一下:以弗所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原來我們不僅是被收割的,我們也可以效法耶穌去收割他人,這算是爲神作工;同時、我們可以去作神所交待要做的工作,並且我們本身就是神的工作,是被定意要在基督裡被造成的;而被造的第一步就是要信那被差來的人子;等到被造完全了,神就會誇讚一句「甚好」
2024年8月21日 星期三
作神的工(約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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