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 星期二

主的救贖(約8:11)

約翰福音第八章: 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們上次就說到了耶穌與那個行淫被抓的婦人的記載,一個婦人正在行淫的時候被人抓住了,要按律例來處置她。法利賽人想要殺她,也想要耶穌開口下令來執行摩西所傳的律法,就將她抓來問耶穌該怎麼辦她。
 
而耶穌沒有立刻的答應他們,只是在地上畫字,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對他們說:可以照著摩西的律法用石頭打她,只是你們中間沒有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就這樣子,沒有人做這個領頭人,人人都想到了自己也是罪人,就始終也沒有人丟出這第一塊石頭。
 
有人說耶穌在這裡赦免而這個女人的罪,但是我們仔細的查考經文,卻沒有看到耶穌說要赦免她的罪。她的罪還在嗎? 是的,她的罪還在,主只是說他也不定她的罪。不定罪和赦免無罪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此時不定罪的可能是要到了審判的時候一次算清,或者是有贖罪的辦法。
 
摩西所頒布的律法裡也是有贖罪祭,只是按照法利賽人的辦法,犯了這樣的姦淫罪就要被當場定罪,用石頭打死了也就不再允許有悔改和改過的可能了;也就當場了結,讓罪得著了它的工價也就是死。當然被打死的人也沒有可能再繼續犯罪了。
 
主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有沒有顯露出恩典和慈愛呢?當然是有的。然而我們也要知道如果人犯了罪就一定會有恩典和慈愛的話;也就是將律法給修改了,以恩典與慈愛代替刑罰的話,那們人就勢必會輕看罪與責任了,反正犯了罪也沒有刑罰。
 
就像是如今的社會,犯姦淫的人可以說是到處都是,就像這個行淫被抓的婦人,如果是已婚的話那可能就以離婚收場,如果行淫的雙方都是未婚的話,甚至可能是一點事都沒有。這樣輕看罪的結果就是如今彼此不認識的人都可以在網上約砲,或是還有金錢交易,這樣的社會就有如當日的所多瑪和蛾摩拉一般。

當教會在講這裡的經文時,能不能夠忠實的按照經文的記載,說明了主是在當時不讓人定她的罪、自己也不定這個行淫婦人的罪。這便是留給了她悔改和改過的機會,同時也吿訴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或者等到了贖罪祭來到,那罪就可以真得到赦免;但是那並不等同告訴人可以無憂無慮惡的盡情犯罪,或者是不再將這樣的事看視為罪;反正會有免費的(白白的)恩典來爲我們贖罪,那倒不如充分的享受罪中之樂,並不是這樣。
 
主耶穌以慈愛和智慧來幫助了這個犯了姦淫的女人躲過了被打死的命運;還告訴她,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被石頭打死那就是被人給定罪了,我也不定你的罪;並且還語重心長地告訴她: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從這篇經文的記載我們看到了這個女人與死亡可以說是擦肩而過,這就是犯罪的可怕。我們也看到了主有著充充滿滿的恩典,他不願意看到我們就這樣子在罪中死了,我們乃是有機會在義中活著,這就是主給我們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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