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 星期四

道與遵守道(約14:21)

約翰福音14章: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門徒們求見父的顯現,耶穌說你們見我就是見到了父;可是這位看得到的主也即將就要離世啊。沒事,我求了父爲你們差遣一位保惠師,他會和你們永遠同在。可是保惠師在哪裡呢?還見不著啊,門徒們心裡面沒底啊。
 
那門徒們該怎麼辦呢?主告訴門徒們:你們該當堅持遵守我的道。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所以主還是要門徒們堅持遵守主所給的命令。
 
主所給的命令是什麼呢?大家還記得嗎,主給了大家一條新的命令,就是要門徒們要彼此相愛;這是新的命令,那有沒有舊的命令呢?有的,雖然沒有明說,在主來以前所啟示的那些命令,基本上可以歸納成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以及要愛人如己。
 
所以我們有了主的命令,光是這一點就是難得的,並非所有的人都認識主,知道主的人又肯花心思去了解主的命令的,又少了些,這些就是有了主命令的。許多基督徒應該是可以歸入這個範疇的,然而光是有了主的命令還並不夠,還要遵守主的命令才算是真正愛主。
 
這就是真正愛主的人,而愛主之人也必不蒙拋下,雖然主要離世,聖靈還沒有下來,但是我們所信的神是活神,愛主的人也必蒙父所愛,主也會愛他的。那被主及神所愛有什麼好處呢?我們看看以色列人千百年來被神所照扶,就知道愛主之人的好處,而更明白主命令,更遵守主命令的,就會有更大的福份。
 
最後主還說:向愛主的人,主要向他顯現。主向人顯現算是個利好嗎?對於真正愛主的人,這就好比是中了樂透的頭獎那樣的寶貴,好像是粉絲終於見到明星真人、還握到了手,會是非常的開心的,但是這樣的顯現對於所有人都是一樣的興奮嗎?這是個好問題。

猶大顯然就不明白這個道理,這個猶大以爲主的顯現無甚重大的意義,他能夠向門徒們顯現,那當然也可以向世人顯現才對啊,是這樣的嗎?猶大顯然是沒有認識到主向人顯現的寶貴,所以才傻傻的問了這個問題。
 
所以主並沒有回答他的這個問題,他只是再強調一遍:愛我的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我們也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這是主恩待與他同心一體的人。但是若是不愛主的人呢,主便不會向他顯現,這樣的人也不會遵守主,那便是和主和父的關係並不大。
 
我們說神愛世人,這話是真的,但是神向人顯現並非是普通的恩典。神愛世人,他讓我們得以認識他,也將他的道賜給我們,給我們命令讓我們遵守,這使得我們得以不被定罪還得以得救,這就是神愛我們。
 
但是有了主的道、有了主的命令卻又不遵守的,這就不算是愛主。不愛主倒也算不得什麼,但問題是主所給我們的道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從父來的道。人若是不守神的道,就是那創造宇宙萬物、包括創造我們的道;與這道不合,那人怎麼可能在這宇宙中永遠長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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