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5章:15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主在臨別前對著門徒感慨的說「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乃稱你們為朋友」這句話被收錄在約翰福音的這裡,也被許多的牧者以及傳道人拿來宣講,所以我想看到這篇文章的讀者都知道「耶穌是我們的朋友」對嗎?
然而這是真實的嗎?主所說的真的是這個意思嗎?要知道,如果我們是在談人與神的關係,那麼人理所當然的應該是神的僕人,是神創造了人,而被造之物爲造物者服務乃是理所當然的;雖然有人會戲稱某些人是房奴或是車奴,但是其實、買房者是在爲蓋房者爲奴,將自己的下半生大半的收入都簽給房地產企業,車奴也是差不多如此的。
被造物為造物主服務是理所當然的,就像人造的任何東西,難道不是造的人有使用的需要才造的嗎?我們要造把椅子,那就是要用來坐的啊,就算是打造出一個飾品,也是有個目的讓我們能夠看得舒服、能夠心曠神怡,這些都是為創造者的目的而造的。
有大能大力的神造了人,說我們是僕人而不說是奴隸、那都已經是神的寬厚了。腓立比書2章6節說「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爲強奪的」這就是在說,以神的能力,祂若是要什麼,都不需要和人商量,就直接拿去用就行了。但是神並沒有這麼做。
相反的,神乃是愛人的,在神與人立約的時候,神是先施恩典給人,例如是先以神蹟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爲奴之地拯救出來,讓人看看神有什麼能力可施恩典於人,再要以色列人立約願意成爲屬神的子民。
當以色列人願意成爲屬神的子民之後,那麼從此以後當然要以神說的爲算了;然而神並非是以大能大力的強迫來統治以色列人,所以以色列人並非是奴隸,只是以色列人要爲了神給他們所列的目標來服務,雙方是心甘情願立約的,是以合約合理的僱傭關係、那就是主僕,不合理的強迫之約才是奴隸,所以我們可以說以色列人就是神的僕人。
那到了主降生爲人之後,耶穌乃是身爲人子,他與門徒們的關係乃是師徒,這種師徒關係并非像是今日國民學校裡面的老師與學生,而是像舊社會裡面的師傅和學徒的關係,是的。就算是以人與人的關係來說,門徒們還是算是耶穌的僕人,因爲學徒可以從師父那裡學到本領,而學徒必須給師父服務。
只是耶穌在對待門徒時,我可以想見他也算是一個寬厚的夫子吧。那如今耶穌即將要得著榮耀了,他在復活後還要升天。在世的時候就已經是門徒的主人了、門徒們已然是僕人了,那麼主即將要榮升了,原來的僕人還不應當要成爲奴才嗎?
不,主對人還是一如既往的合理的對待人,人若是被處罰,還是因爲自己的罪,所以就算主耶穌升天與神合爲一體,他還是待我們如同合理、合約的僕人;只是這個約乃是他與我們所立的新約,我們還是按約做主的僕人。
那麼我們是主的朋友嗎?請各位仔細的看經文,若是我們明白主人要做的事,不是主人一個命令一個動作,而是我們體察神的心意,能夠主動的按神的心意來服事,那麼主願意稱我們爲朋友,待我們如同他的合夥人,那就不再稱我們爲僕人。
既然經文講得那麼清楚,所以我每次看到那些那些剛剛信了主,就自稱耶穌是我的朋友,祂對我最好了云云的那些人,只能說他們是十分天真浪漫的,也希望這是一個會在將來會自我實現的預言。
真正被主稱為朋友的人都明白,主可以稱我們爲朋友,就像鹿鼎記中康熙稱韋小寶爲朋友,他們可以吃在一起玩在一起,但是韋小寶不可不知:那位稱他為朋友的康熙乃是掌握生殺大權的千古一帝,而我們原是僕人。
主稱我們為朋友也是如此,主再怎麼稱我們為朋友,我們在回到天家以前還是一個人,到了要決斷的時候,如果主真的稱我們為朋友,那我們就真是他的朋友了;然而若他所說的是「你這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那麼我們雖然自稱是主的朋友,也不能進他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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