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5章: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21 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22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23 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24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25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基督將神國的道從天上傳下來給我們,耶穌先是告訴門徒們,而門徒們更是要按照主的吩咐來傳神的道:「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20)
所以在理想的傳道情況下,門徒們教訓不明神之道的世人,將神國的道傳給世人、那世人就要遵行。但是實際情況會是這樣嗎?如今我們已經知道顯然並不是的,當然主也知道是如此,他在此時,臨他要被抓被殺害之前就告訴門徒們「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通常我們說奉主的名都是在說關於能力和榮耀的事,但是世人此時也要因主的名而向門徒們行事嗎、又是行什麼事呢?答案就是他們將要被拒絕和受迫害,是的,這就是因爲在世人的腦中。主的名並不是什麼復活得勝、永活永勝的神。
在主的身體從墳墓中消失之後,祭司和法利賽人乃是用了各種方式來遮掩耶穌復活的真象,他們說是門徒們偷走了耶穌的屍體;這些說法直到今日還有人在流傳各種不同的謊話和流言,可見耶穌的名並不一定被正確的看待。
人若是不能正確認識耶穌的名、因而拒絕了耶穌,那其實就是拒絕了差主來的父神。若人拒絕了創造世界又創造人的神是有罪的嗎?大家仔細想想,如果神不讓人知道有神,人不承認神乃是正常的,那也是無罪的。
但是若是神已經差遣人,也爲被差之人做了見證,那見證是無可否認的,那道也清清楚楚的被傳講並傳給人,而人還是拒絕接受,或是聽見了也明白了之後、又拒絕遵守,那他們的罪就要被追討了,並且那是無可推諉的。
當耶穌來到地上傳道,人們看到他是柔和謙卑的,他不以言語恐嚇、不以能力行強暴之事,就連進入耶路撒冷都是騎著驢駒子而非戰馬;這樣人就不懼怕他;然而隨著不懼怕而同來的,就是人不尊敬他。認爲他和他的道是可忽視甚至是可輕視的,這樣就輕視了差他來的神,而這樣就是罪了。
當主以柔和謙卑的態度將實情說出來,那也就是人乃是有罪的,人若是不到神這裡來尋求幫助,那就必定要死、並且是別無其它的出路。這些真話實話說了出來給人,結果是人就恨他。不但是恨主,就連父也一起恨了。
主說:他在人間行過沒有別人曾經行過的事,他所行過的事,有許多在日後,一直到如今也無人能行,甚至連接近的都沒有、對不對?那這些事乃是說明了什麼?這只能說「他不是人」那些事連鬼也無法行,那麼唯一留下的合理解釋就是「他是神」
人們在目睹了這些以後,卻是恨他。這就是應驗了律法上所寫的「他們無故地恨我」這是大衛所寫的,在詩篇69篇記載著。人因爲主所行的神蹟就恨他,就拒絕他不接受他,那這就是人的罪了。
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無故的恨他(約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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