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 星期三

主在十字架上(約19:17)

 約翰福音19章: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8 他們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姐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

事到如今,彼拉多也差不多沒有什麼選擇,他怕民眾們向愷撒舉報他放任反叛勢力;彼拉多明明的知道耶穌並不是這樣的,但是這些話若是傳到皇上的耳中,誰知道愷撒會怎麼解讀耶穌所回答的「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

耶穌雖然是個義人,也有人說他是神的兒子,但是眼前無人替他出聲,那麼看起來犧牲他是最省心省力的作法了。雖然這樣的犧牲看起來方便,那犧牲的本身所要付出的代價是巨大且痛苦的,誰來看顧犧牲者的公義呢?會是公義的神嗎?

耶穌和另外兩個囚犯一起被釘,一個節期就有幾個囚犯被釘十字架,耶路撒冷總共才有多少居民(大約不到五十萬人)可見羅馬人是多麼頻繁的使用這種殘酷的刑罰。在耶穌之前的馬加比起義被羅馬政府給鎮壓了,他們將參與叛亂的人釘上十字架,從耶路撒冷到加利利之間的路旁就樹立了一堆十字架。他們的事蹟在民間被傳揚很久,我相信耶穌對這種刑罰、從小時候開始也並不陌生。

彼拉多在釘耶穌的時候並非是很甘願的,因此他也決定要噁心一下猶太人,於是他就寫了一塊「猶太人的王」的牌子、立在釘耶穌之十字架的頂端。這樣做了以後,猶太人就向彼拉多抗議:你不能這樣寫,要寫:他說他是猶太人的王。

那正是猶太人控告耶穌的罪名,但是彼拉多在乎嗎?連這個罪名都是子虛烏有捏造的,所以彼拉多又怎麼會在乎呢,「我所寫的已經寫了」你們不服,去告我去啊,看有沒有人會在乎。如果他只是自己說他是猶太人的王,那有怎麼會是罪至於死。

耶穌的衣服被四個兵丁給分了,裡衣因爲是一塊織成的,就無法被撕開他們只得拈鬮來分,這便應驗了詩篇22篇18節所說的「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連外衣和裡衣都被分走了,那麼耶穌剩下什麼呢?在許多的畫作裡面耶穌還有一塊褻布包著重要部位;但是事實上可能他是什麼都沒有的,一條肉蟲還要什麼尊顏!

約翰福音裡面沒有描寫耶穌被釘十字架的苦痛,沒有咒罵也沒有哎哼,也沒有記載那另外兩位被同釘十架的囚犯之間的對話。約翰福音的成書是最晚的,作者應該已經讀過其它的福音書,而寫下約翰福音的目的就是補遺的。

在這裡卻介紹了一件其它福音書所沒有提到的細節,這裡講到了有三位馬利亞,也包括了他的母親馬利亞。約翰福音裡也提到一位先知施洗約翰,他在年紀輕輕的三十歲就被斬首了,那他的父母怎麼辦,約翰可是他父母到近老年才求得的獨子啊。

好在當施洗約翰被斬首時,大約他的父母均已安息了,不用再承擔喪子之痛。但是耶穌的肉身母親馬利亞就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當場;看著那曾經讓他引以為傲的孩子被掛在十字架上,她的心裡不痛苦嗎?這也是她要侍奉主所付出的代價嗎?

在這個時候,耶穌的肉身父親約瑟、已經在比較年輕的時候就已經去世了。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此時才33歲,馬利亞可能還不到50歲,那她以後要如何活下去呢?難道孤獨終老無所依也是事奉主所要付出的代價嗎?

不會的,對於這一點主也有細膩的安排。他即使是被掛在十字架上。也不忘記安排馬利亞的晚年生活,他要那個他所愛的門徒待馬利亞如同待他自己的母親,那麼誰是那個“他所愛的門徒”呢,解經家們相信這就是寫下約翰福音的約翰。

許多講述達成偉大目標的故事不會在乎小人物的犧牲的,甚至有時它們是鼓勵犧牲的。聖經所記載的神所行的事,固然在神行事的時候也要使用到人;但是神對於他所使用的人卻一定是看顧的;從馬利亞的老有所依就可以看到主行事的細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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