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二章: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2 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來的。
以斯拉記是以斯拉所記,他是站在自己族裔的立場,也就是返鄉的猶大族的立場來紀錄此事的。因此要返回耶路撒冷和猶大省的人,也是當初從那裡被擄來之人的後裔,其中一些人名被特別的被記載在這裡,他們是人民之中的領袖,也是將來在修復耶路撒冷城出力的人們。
59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60 他們是第來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五十二名; 61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62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63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在這裡的經文指明了另一個情況,有一群人,從上面所列出的這些地方來了;他們為什麼來呢?當然是因為他們是自認是以色列人,想要回到耶路撒冷去,因此他們才來的。大約他們說著以色列人的話,族中的老人也告訴大家祖上是從以色列來的;但是到了這裡一看,沒有可以證明他們來歷的族譜,所以他們以色列人的身分被懷疑。
有三個以色列人的家族共六百五十二人,三個家族還配有三家祭司,這三個家族,三家祭司因爲從族譜中的譜系也查不到他們的來歷就被懷疑,三家祭司因爲查找不到,也就被視為不潔,不允許他們再當祭司。
那麼這是怎麼回事呢?難道是有外族人想要冒充以色列人嗎?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在巴比倫地區冒充以色列人能有什麼好處?他們在巴比倫也是個次的民族,何況是整個家族從老到紹幾百人都冒充以色列人。實在是不可能的。
所以比較可能的是什麼呢?要知道以色列人的被擄也是一個戰亂時期、大家舉家舉族的被迫遷移,還要帶上所有的族譜資料,有沒有可能他們掛萬漏一,可能是寫在羊皮紙上,有沒有可能弄髒弄污,或者是掉了幾張,其實是非常有可能的。
那怎麼辦呢?其實這些領袖們大約也明白是怎麼一回事,那他們也必須要給那麼多人一個交代和處理,怎麼辦呢?就是要依照著律法,要找祭司給他們解決,這裡說要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才能給他們解決;在其間,就暫停他們吃聖物的權利。
那什麼是烏陵和土明呢?其實就是像是拈鬮的一種工具,在出埃及記28章30節處描寫祭司的裝備中就有提到它們,用途就是來得著神的指示。雖然神諭當中不允許人們拈鬮或是占仆,但是祭司要怎麼知道神諭呢?就用烏陵和土明來向神問卜。
那這句話也就告訴了我們:現下沒有能烏陵和土明來求問和決疑的祭司。等到有了,讓祭司來向神求問一下,如果神說你們是子民就是。說你們是祭司就是;就是用這種辦法來補足律法的不足之處。
如果烏陵和土明來決疑的辦法是真的有如神諭的話,那所實現的就是公義了。如果烏陵和土明並不是很準確的反應神意的話,那麼使用這些方法,這裡面也就有些人情的成分在裡面的意思、也是有些通融的成分在裡面。
最後這些人下場如何呢?在聖經中沒有看到他們被逐出以色列族的消息,大約就是被祭司用烏陵和土明的決疑給補救了吧。於是這些約五萬人的隊伍,就向著自己的故鄉耶路撒冷進發了。
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烏陵和土明決疑(拉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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