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十章:1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2 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3 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4 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5 以斯拉便起來,使祭司長和利未人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他們就起了誓。 6 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裡,到了那裡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裡悲傷。 7 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 8 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
9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眾人都坐在神殿前的寬闊處;因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戰兢。 10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 11 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以色列民和他一起,在眾民之中就有一個以攔的子孫、示迦尼就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爲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現在我們當與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按照律法而行。
這個示迦尼是誰?當然不是無名之輩,這個名字出現在陪同所羅巴伯由巴比倫歸回的一位祭司首領,這個名字也出現在歷代志下31章15節,那人將收集的祭物、分發給利未人。那他自己娶了外邦人妻子沒有?從26節以攔家族的休妻名單當中,我們並沒有看到他的名字。
所以也就是說:這個辦法並不是以斯拉所提出來的,也不是一個犯了這樣罪,自願承當這樣痛苦的人所提出來的。他是因爲對律法熱心,就想要修復一切違反律法的行爲,好像這樣便可以倒轉以色列人的犯罪,可惜時間並沒有辦法倒轉。
有解經家讚成這個示迦尼的提議,認爲這是符合律法的一個解決辦法,也展示了以色列人的決心。當然我們知道也不能採取再嚴格的方式了,因爲殺人是律法不允許的。而休妻是摩西的律法所允許的。真的嗎?那麼遺棄自己所生的孩子也是律法允許的嗎?當然不是。
雖是律法所不允許的,但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卻是這樣的對亞伯拉罕的妾夏甲、以及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施行過。當然亞伯拉罕的那個時代並沒有律法,但是我們可以從亞伯拉罕的這件事上面,看出來神對這件事的態度。
當夏甲與以實瑪利被逐出家族之後,神卻是來安慰夏甲和以實瑪利,並告訴他們:以實瑪利所生的後裔必將會成爲大國;所以神並非就是不喜悅夏甲以及以實瑪利,而這個大國在後世卻成爲與以色列人競爭的關係。
所以我認爲這個方式,休外邦之妻並棄其子實在是不合神心意的,但是在熱心的宗教人士的感動或是說衝動之下,這樣的方式居然就成了正義之舉,加害生活無依的女子與幼童居然成了幫助自己潔淨的方式。
以色列人和外邦子女結婚錯了嗎?他們當然錯了,他們也應該要明白他們是錯了,是行惡;而那些外邦女子明白與以色列人結婚是錯誤的嗎?她們可能並不一定真正了解,而那些所生的兒女更是不會明白他們有什麼錯。
一件壞事發生了,而他們現在想出來的解決方式居然是以惡來對惡,用另一件惡事妄圖來修補一件已經犯的惡事,以犧牲無辜者來成全、或是假裝能保住自己的聖潔,這就是當時的猶太人想出來的辦法;
若要保住猶太族裔的聖潔,他們可以驅逐出所有娶了外邦女子的人,待他們如同撒瑪利亞人,那樣以色列人就真潔淨了、不是嗎?但是他們又不捨得;或者他們可以效法摩西以及約瑟,他們雖然娶了外邦女子,還是祭司的女兒,但是他們不但沒有沾染外邦的習俗,反而是帶領他們的妻子,回歸到耶和華神的面前,不是嗎?
2025年1月19日 星期日
休妻棄子(拉10:1)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