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當獻上的(尼10:32)

尼希米記10章:30 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31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

32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 3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神殿裡一切的費用。 34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 35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36 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 37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我們在前面說了,要敬虔和遵守神的話語是要付出代價的。別的不說、要嚴守安息日;那在那一天就不能夠作生意、不能買賣。以色列人自己是不會在這一天出來買賣的,但是有外邦人來做買賣,這東西賣得再便宜,在這一天也不能買。

還有田地,每七年要有一年不得耕種;要知道土地的價值就在於它能夠長出作物,如果每七年有一年不能耕種,那是不是就將這資源浪費了?在人的眼中或許是如此,但是神要人讓土地休養,是爲了要讓地能夠長出其它的植物,這便可以休養地力,也可以供給野生動物以及無地的窮人們有食物可吃。

從這一切看起來是:人爲了遵行神的話,是要付出代價的;是的,這又有什麼錯,如果人信神可以完全不用付出代價,那麼誰會不信呢?這信也就完全沒有價值了。下面我們再來看看以色列人還要爲了神而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這裡說:每年每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一個三口之家就必須得捐一舍客勒銀子。那也就是約是12克銀子,相當等於一個銀幣的重量。以今日的銀價來看就是三百美元,換言之就是平均每人每年要捐一百美元來供給神殿使用。

聖殿已經建成了。那還要用什麼錢呢?就像我們的教會也需要各種的維護,包括灑掃清潔和維修,晚上是不是要點燈,冬天也需要取暖,每周也要做新的陳設餅以替換舊的,殿裡有祭司和利未人,他們要吃要穿,衣袍也要洗或是換:還有這裡所講的常獻的素祭和燔祭,以及各樣的節期所要獻的,這些種種都是需用。

這些還不是我們所說的十一奉獻,這是定例要繳的殿銀;35節開始所講的要將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到耶和華的殿裡,也要照律法所寫,要將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也都奉獻到神的殿裡。這些都是奉獻,牛羊要被留下來,嬰孩還是要帶回家養大。

因爲我母親是天主教徒,再加上當時與台灣的嘉義教區的牛會卿主教的關係,我在嬰兒時期就經歷過了天主教的嬰兒奉獻禮,我母親就答應了這個孩子將來要爲主所用;本來我母親雖是答應了但也沒打算認這筆帳,甚至本來沒讓我知道這事,但如今終究是實現了。

猶太人則是有一個龐大的事奉群體,他們民中十二族的其中之一利未人,從男到女、從老到少,就是爲了要事奉神而存在的。當然真正進聖殿事奉的只有男子,也就只有生命中的一段時間而以,但就是爲了要有這一段的事奉,後面就必需要有整個氏族來支撐。

所以神向我們所要的並不多,人可以有許多的子女和牛羊等物,但神只和我們要頭生的;以色列人有許許多多,神也只向以色列人要其中一族、利未人來事奉他(這也就是大約十分之一了)神向我們所要的都是我們可以負擔得起的,也並不多要。

雖然如今已經不再強調我們必需守律法,不必再按條文的細節來操作種種的工作;然而神的事工還是得做,而這些都是需要人也是需要錢的。所以神的百姓應該要將當奉獻的獻上,使神要作的事工得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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